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
本报讯(记者董国勋 许晓楠)昨日,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《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》,确定5件议案,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进行审议。
据了解,截至本次会议规定的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1月11日12时,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6件。其中,内务司法方面的2件;财政经济方面的6件;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2件;环境资源城乡建设方面的3件;农业与农村方面的3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、《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》、《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》的规定,市内务司法委员会、财政经济委员会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、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议,并经主席团会议审议决定,确定了5件议案。
这5件议案是:《关于制定〈大连市绿色生态文明祭祀条例〉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制定〈大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〉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尽快制定〈大连市城市治理条例〉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制定〈大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〉的议案》、《建议尽快修订〈大连市种子管理条例〉的议案》。
据悉,其余11件议案,虽然内容都非常重要,但因其涉及的内容有的不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,有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已有相关规定,有的条件还不成熟,不宜作为议案处理,建议作为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,按相关规定,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,并负责答复代表。
摘自2017-01-13《大连日报》